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

二、申报对象及名额

主要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每人作为项目主持人限报一个项目。

项目组申报时需聘请相关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有讲师(含讲师)以上技术职称,有教学、科研(原则上有在研课题)与实验室工作背景,每位指导教师每年限指导1个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其指导教师不允许担任2021年项目指导工作。

各教学单位申报数量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立项及结题要求

大创项目申报要优先考虑师生共创项目,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跨学年组建团队。

(一)项目类型

“大创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类)三类。

1. 创新训练项目(A类):本科在校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B类):本科在校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 创业实践项目(C类):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2021年新增项目)。立项项目选题应遵循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探索性。

1. 一般项目:按每年惯例申报的项目。

2.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视项目进展情况,优先邀请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具体参照《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三)项目结题

项目结题要求详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基本要求》(附件3)。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及初评

大创项目申报采用“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dcxm-hrbcu-edu-ex2-oa-ex0-www-webvpn-webvpn.webvpn2.hrbcu.edu.cn:8080/CXCY/HRBCU,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进行全程管理,登录账号为:教工号/学生学号,密码默认为:教工号/学生学号@cxcy。

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学院管理员)负责组织协助项目团队登录系统在线填报,须严格审核填报项目,保证填报信息与上报统计表保持一致。

初评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创业实践项目前期必须有参加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竞赛、前期实践、市场调研等相关成果基础之一

系统开放时间:202163-23

(二)网络评审

经各教学单位初评合格的项目进行网上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网上匿名评审。

(三)答辩评审

在网络评审结果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情况,学校对参评国家级、省级的项目组织灵活形式评审(包括不限于在线答辩,电话问询等),确定推荐国家级、推荐省级立项名单,实际立项情况和项目资助金额根据上级发布的文件为准。

五、申报材料填写与报送

1. 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5),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项目信息。

2. 各教学单位需填报《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6),按学院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于628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尤婷婷OA邮箱,纸质版送交至大创项目管理办公室(图书馆6楼607室)。

3. 学校已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各教学单位如有更新,请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7),并于61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尤婷婷OA邮箱。

六、其他要求及相关政策

1. 坚持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载体,建立起具有本地本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体系,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大学生有效开展项目式学习、科研训练、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等活动,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不断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为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 2021年立项的大创项目须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 学生完成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验收合格,学校给每个项目组成员创新创业教育1学分;参与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前三名)在单项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中予以相应加分。优秀项目将推荐参加校内外相关学术及竞赛活动。

4. 对于获准立项的指导教师,项目结束给每位指导教师3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对指导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优和职称评聘的优先条件之一。学校每年根据各教学单位项目运行和管理情况,评选先进管理工作者和优秀指导教师,并予以奖励。

未尽事宜按照《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8)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关祥毅  尤婷婷,联系电话:0451-84865461

其他咨询方式:哈商大大创项目QQ交流群(181444767)、创联微信公众号(hsdcxcylm)

附件1: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件3: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基本要求

附件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系统2.0操作指南

附件5: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6:2021年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

附件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

附件8:4166am金沙信心之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9〕108号)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202163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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